设为首页|收藏本站|
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
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  • 本版
  • 帖子
  • 用户
  • 论坛BBS
  • 主页
  • 账号管理W.Y.D账号管理
  • 下载
  • 赞助
  • 攻略
决战OnL»论坛 › 决战客服QQ: 2220785157 › 游戏公告 › 关于投城相关补充说明
返回列表 发新帖
查看: 15166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关于投城相关补充说明

[复制链接]
thuniadmin
thuniadmin 当前离线
积分
9378
查看详细资料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7-6-26 10:36:2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本服版本,是通过声望进行标城
详细规则说明如下:
1.标城只要满 100公会声望 就可以由 会长或副会长 进行标城。
2.标城后 如获得攻城 资格,且在 公会战 中打输 会战 则会减少 100点公会声望。
3.标城中优先选择与 占城公会 不同披风颜色 的公会中标。
其次选择 按公会声望比较,公会声望 高的公会中标。
4.本服严禁出现 保城现象。
保城现象解析如下:
   a、使用分身公会,投自己的城,欲达无实质会战而长期占城目的。
   b、副标或主标成员能同时登陆守城、攻城两公会的副标或主标会员账号,
     则此两个公会视为彼此分身公会。
   c、2次以上中标后而无实际召集人员参与公会战攻城行为的,视为彼此保城。
     请各玩家相互监督举报。
   d、连续一周内相互联合打架pk,视为同盟关系,也禁止同盟相互彼此投城保城行为。
如若保城,则取消当次攻城资格转由次标城公会中标。
且保城公会禁止3周内不能参与任何标城活动,期间内如若标城则清除该公会所有公会声望,且永久不能参与标城。


















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0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返回列表 发新帖
高级模式
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Archiver|决战OnL ( ICP 决战工作室 )

Powered by Discuz! X3Thems by ARPG TEAM.

积分 0, 距离下一级还需 积分
返回顶部